再次呼吁规范处置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
发布日期:2019-12-18 14:32   作者:   浏览次数:1330
       2014年民进市委会在市政协十四届第二次会议提出了集体提案《关于规范处置农村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的建议》,指出: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形成了面广量大的农村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。这些校舍大部分处于“放任自流” 或不规范处置的状态。这一方面会导致资源浪费,另一方面还存在安全隐患。但由于存在产权不清,政策不明等方面的原因,闲置校舍难以被规范处置。提案提出了出台处置政策、科学规划布局、建立健全闲置校产监督管理体制、依法规范处置、加强综合利用等5点建议。该提案被评为当年的重点提案。但五年时间过去了,全市撤并农村学校数量小学由1000多所增至2000所,初中由100多所增至200所,大部分闲置校舍却依然处于“放任自流”或不规范处置的状态。以宜秀区为例,全区中小学原有51所,截至2019年8月底,撤并后闲置的中小学校园校舍就高达24所。
      为此,我们再次呼吁规范处置闲置校舍,并建议:
       一、进一步理清闲置校舍处置难的问题症结。校舍产权不明晰,土地权属不明,教育部门没有专人管理,废弃房屋使用价值较低等,这些问题依然存在,在新一轮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中、集体财产核准登记中并没有得到合理确权,在拆并中也没有合理合法的交接管理,建议市政府尽快研究制定出台《安庆市中小学闲置校产处置实施办法》,要有政策规定的权威性和具体可操作性,明确相关部门和责任主体,理清并承担相应责任。
     二、建立机构,明确任务,细化方案,落实责任。建议各县(市)、区政府设立撤并学校闲置校舍处置管理专门机构,由教育、土地、规划、财政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,确立以县区乡镇为主、属地负责的工作机制,抓紧对全市闲置校舍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、核实,要摸清底子、建立账册、分类梳理,明确、规范撤并学校闲置校舍的产权归属,研究提出具体规范性、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,可采取特事特办的原则,为学校补办有关校舍产权手续,并免交契税、土地登记费和房屋所有权登记费。
     三、因地制宜,依法分类,慎重拍卖,规范处置。作为曾经的集体公共财产,同时作为承载着文教记忆的公共建筑,通过调研,我们认为采用如下几种处置方式较为合理:一是利用。优先用于兴办社区幼儿园或社区文化活动场所、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、敬老院等公益性事业,让闲置校舍继续发挥教育功能和繁荣社区文化功能,比较符合大部分群众的意愿,消除不和谐因素。二是拍卖。产权明晰、无遗留问题的闲置校舍可以实行公开拍卖,所拍资金,由县(市)、区财政统筹安排用于所在乡镇或村中心学校或当地教育事业发展;三是租赁出租给他人办企业,既保证校舍有人管理、维修,租金又可用来解决学校办公经费紧缺问题,但要有符合当地产业规划与环境保护的项目门槛准入,不能污染周边环境,也不能扰民。三是保护。对具有特殊意义和历史人文渊源的学校(如名人名贤母校),则应由政府拨款,作为历史文化遗产加以保护,继续发挥文化、历史功能。对暂时无法处置的闲置校舍,交由政府托管,避免遭受人为破坏。四是拆除。建设年代已久,建筑结构简易,并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为 D 级危房的,应尽快明确责任单位负责拆除,防止不安全的隐患发生。
    四、强化监管,严肃纪律。在乡镇学校布局调整、农村闲置学校国有资产的处置过程中,所有单位都必须自觉遵守财政纪律,严禁借调整擅自处置、转移或隐匿学校财产;严禁强行占有学校校舍和固定资产,对使国有资产受到严重侵害的单位和个人,除必要的经济处罚外,还要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。 
       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(执笔人:宜秀综合二支部    蒋龙友 、余翔 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