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传友参加公益诉讼案件审理旁听活动
发布日期:2018-09-26 17:29   作者:   浏览次数:793
 
  2018年9月25日上午,大观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唐某、刘某在长江东至县东流水域非法电渔案。大观区部分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和部分新闻记者参加审理旁听。民进市委委员、大观区政协常委何传友应邀参加审理旁听。
  经公安机关和大观区检察院侦查查明,2017年唐某、刘某二人在休渔期(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长江休渔期)持非法电渔工具进行捕捞,且捕捞区域为长江江豚保护区试验区,唐某、刘某的行为明显触犯了有关法律,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。唐某、刘某对自己违法行为在法庭上供认不讳。法院将择期宣判审理结果。